※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辦法五、(一)報名規定:
1.報名日期及方式: 113年9月14日(六)上午8:00起至113年9月28日(六)下午17:00止,於「新竹市學生藝文競賽」網頁使用全國網路報名系統報名,逾期無法受理。並於 113年10月1日(二)下午16:00前「親送」報名資料紙本至承辦學校(三民國中)學務處。
2.團體項目:每校以一隊為限,填具報名表由學校報名。
※團體項目報名時需填報預訂參賽學生人數及上傳名單,但應於比賽當日報到時提交最終確認之「參賽者名冊」(規定格式如附件)。未提交者,應至遲於演出前補交,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到手續。參賽者名冊內容需補正者, 應於比賽當天成績公布前完成補正(為顧及時效,可以傳真代替原件;遇假日無法補正時,至遲應於第一個上班日完成補正),未能補正者,一律不再受理,並取消其參賽資格,不發給獎牌及獎狀。提送參賽者名冊時得同時增減人數,提送後不得再增加人數。
名冊下載網址:https://www.hc.edu.tw/language_art/details.aspx?id=2306
113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團體項目參賽者名冊格式(本名冊僅供團體項目使用,個人項目毋需填寫)202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