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一直是近年來特殊教育一直極力推動的理念,也是學校經營績效考核中一項重要的指標。我國於103年新修正公布「特殊教育法」,其中第18條明定「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探究其法規之含意,即為在特殊教育中將落實融合教育做為重要目標。針對推行融合教育又該有哪些重點呢?以下針對融合教育的涵意、實施與特殊教育調整三方面來說明。
一、兼容並蓄~融合教育的意涵
融合教育,簡單來說是一項「關懷、接納、付諸行動」的教育理念與實踐,其精神強調多元文化社會價值,認為所有兒童不論其感官肢體、心智能力、情緒行為表現、家庭社經地位、文化背景等等條件不同或差異,都應該在「平等受教權益、共享教學資源」的原則下有機會參與學習及生活(林坤燦,2012)。因而學校融合教育的對象,包括多元文化學生、高危險群學生及具特殊學習需求的身心障礙學生。此外,融合教育亦可促使一般社會大眾減少對身心障礙學生的歧視與偏見,提高接納與包容,使其能持續自然融合於一般社會文化中,營造出一個能使教育普及到所有學生身上的融合環境。
融合教育所倡導的精神,不僅是提供所有學生以公平與健全的機會參與教育,同時更是促使身心障礙學生進入普通教育現場並參與所有教育活動,進而從教育現場中得到支持、互動進而獲得進步。林坤燦(2012)指出,欲成功的融合教育,應該要包含下列三個重心:
- 1、特殊學生能「進入」普通教育環境現場,享有公平受教的機會。
- 2、特殊學生能「參與」普通班現場活動並產生良性互動。
- 3、特殊學生在參與普通班現場各項活動的過程中,達到「進步」的目的。
由上述來看,融合教育的目標即在讓特殊學生在一般教育環境中能進入、能參與,並且獲得進步。
|
擁抱社會(圖片來源引用自網路) |
二、校園無障礙~融合的實施
融合教育應該如何實施?為使特殊學生有進入、參與和進步的機會,因此必須讓學生在教育環境中的限制達到最低,因此無障礙的概念便是推廣的首要。無障礙的概念來自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常見的無障礙概念的謬誤之一即是被認為是專為身心障礙所設計,例如無障礙廁所、電梯。但正確來說,無障礙的適用對象應該是指全體,只要是有需要的人都可以獲得協助與支持。
廣義的無障礙環境,除了身體所及的物理環境外,心理無障礙其實更是所需要強調的,唯有以開放的態度來接納特殊學生,才能使其參與教育限制降低,達到融合的精神。如何具體去執行無障礙的融合教育呢?廖堃永(2010)在其研究報告中指出四大指標摽具體說明執行項目:
- (一)學校師生接納與關懷
- (二)學校課程與教學調整
- (三)學校資源與支援系統
- (四)無障礙環境與輔助科技
從上述的四大指標來看來看,校園融合教育的推行,必須營造最少限制—甚至是全方位無障礙的環境,不只有物理環境的改善,從心理需求、教學各方面都必須注意。心理方面,除了關懷、接納身心障礙學生,更重要的是必須使其有公平參與班級或學校各項活動的機會,必面隔離或剝奪其權利;教學方面,除了提供適合的學習環境、學習課程調整與相關策略外,重要的是必須提供適性的教學調整;資源方面,除了學校行政對學生、老師或對家長所能給予服務外,學校方面更應結合社區資源與專業服務,使融合的範圍不僅在校園中,更能落實社區化;科技方面,校園環境規劃、硬體設施、相關學習輔具與設備等等,都必須符合無障礙之精神。
融合教育的實施不僅在教室中的師生或生生之間,而應擴及到全校性、甚至社區化,並納入家長、行政與支持系統,才是全面考量的融合教育。
三、翻轉的融合~反思特殊教育
因應時代變遷,教育應有適當的調整,教育應該是開放而包容的,筆者亦反思自身在特殊教育所見—普通教育都翻轉了,那特殊教育呢?值得慶幸的是,特殊教育一直以來都強調適性化與個別化,課程調整的概念雖然一直是特殊教育所強調的,但在執行上是將學習內容越調越特殊?還是越來越向普通教育教育靠攏?融合教育的推廣,不該只有普通教育的接納與調整,特殊教育也應該秉持開放的態度,嘗試接受普通教育。許多特老師常因為孩子的特殊性或其障礙限制,常低估孩子的潛能或限制參與的機會,雖然適性化的精神是特教所強調的,但絕非個別、單獨的特殊教育,而是依孩子的需求給予支持或協助,讓其順利進入教育中,這才是適性化的意義。肢體障礙學生固然無法代表班上參加比賽,但確有機會在旁邊加油吶喊擔任啦啦隊,一起參與班級的賽事;智能障礙學生無法像同儕般在自然課操作溫度冷熱變化的實驗,但至少能有機會在旁觀摩同學實驗過程,並在小老師的協助下瞭解到飲水機的紅色開關是熱,藍色是冷。上述兩個例子便是藉由調整的角度鼓勵特殊學生參與普通教育的學習,讓特殊孩子有機會、有能力,進而能學習。
融合教育並非讓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成為並列的平行線,而是讓特殊教育納入普通教育中成為其中一環,特殊教育不該是獨立的教育體系,不是自給自足的單獨教育,而是在普通教育中提供必須的支援與資源系統,唯有如此特教與普教間才不再有隔閡,才能達到融合的真正精神。
參考文獻
- 林坤燦(2012)。融合教育現場教師行動方案。臺北市,教育部。
- 廖永堃(2010)。國民中小學普通班融合教育現場支援服務方案期末報告。臺北市,教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