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蔡秋滿 新竹市北門國小主任
摘要
《我們與惡的距離》讓大眾認識了「思覺失調症」,它~只是情緒行為障礙類別中的一類,在教育現場中,有注意力缺陷過動的孩子、緎默不語或分離焦慮的孩子、懼學、自我傷害或妥瑞症,因為生理或心理因素,這些孩子非其所願、情非得已,他們展現的各種樣態,都揪著家長與老師的心⋯⋯。
- 書籍ISBN:978-986-406-154-9
- 書名:陪伴孩子的情緒行為障礙
- 作者:王意中臨床心理師
- 出版:寶瓶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2019年4月
|
|
臺灣的特殊教育(以下簡稱特教)開始於民前21年,從來自英國的甘為霖牧師在臺南設立訓瞽堂(今臺南啟聰學校前身),教導盲人聖經、點字、手藝等開始,至今約有122年。吳武典教授在《臺灣特殊教育綜論(一):發展脈絡與特色》文中,將臺灣這122年特教演進過程概分為啟蒙植基、實驗推廣、法制建置、蓬勃發展及精緻轉型等五個階段1。
民國64年,由臺灣師範大學特教中心協助當時的教育部郭為藩次長,主導第一次臺灣地區特殊兒童普查,以6–12歲智能障礙、肢體障礙、聽覺障礙、視覺障礙、身體病弱及多重障礙等6類特殊兒童為普查對象。而現今之特殊教育法第3條所稱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有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肢體障礙、腦性麻痺、身體病弱、情緒行為障礙、學習障礙、多重障礙、自閉症、發展遲緩、其他障礙等13類,較40年前身體及智能為主的6項,障礙類別整整多出了1倍之多。
王意中臨床心理師,他在宜蘭縣成立第一所經衛生主管機關合法立案的心理治療所,與許多縣市輔導諮商及特教服務校園系統合作,提供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中華民國發展遲緩兒童基金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等心理專業服務,也出版諸多著作。在網路上,經營「王意中部落格」,分享早期療育及兒童青少年心理衛生等資訊,部落格的參觀人次已突破三百萬,目前受邀演講的場次已超過2000場,是許多家長與老師信賴的心理師。他分享在校園的演講邀約中,以「情緒行為障礙」為議題的需求熱度不斷,讓他思索這其中隱含的訊息為何?進而撰寫了《陪伴孩子的情緒行為障礙》一書。
「情緒行為障礙」-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3條第8款所稱:情緒行為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常,嚴重影響學校適應者;其障礙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前項情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2。情緒行為障礙其中一項鑑定基準為:「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獲得有效改善」。作者希望透過本書的介紹,讓情緒行為障礙的個案父母、所有與個案工作的老師(含導師、科任、特教、輔導老師、諮商師、社工師、治療師及精神科醫師等)及一般大眾,能對情緒行為障礙者有完整的認識,讓大家瞭解擁有不同的身心特質非個案所願。與其責?、排拒、恐懼、冷漠、放棄⋯⋯的態度,不如先好好的瞭解個案,清楚他們在情緒、行為、人際、生活、學習等各方面,面臨到的困擾,為他們找到問題的癥結,有效的及時介入,協助解決個案因誤解產生的各種衝突;書中亦分享了作者為情緒行為障礙個案的老師、父母、在教學與教養方面,提供了實際的問題解決策略:例如面對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的孩子,老師可以善用鼓勵勝過處罰、提升過動孩子的提問力;畏懼性疾患的個案,可以協助解除孩子的過度聯想、抽絲剝繭,找出恐懼的因素;妥瑞孩子不請自來尷尬抽搐或聲音,需要的是友善與細心的對待⋯⋯;在親師溝通間,書中陳述親師溝通常見的困擾與衝突,作者透過還原家長與老師的各自想法,讓彼此看見對方的擔心與焦慮,鼓勵彼此伸出橄欖枝,以最大的合作、默契與共識,共同攜手陪伴孩子。
特殊教育係針對個別差異顯著,無法適應一般教育之學生所施予的教育,其目的在因材施教,使某些學生能得到適性的教育3。然而特殊教育的發展,有越?越多的專家介入,建構出越?越多的特殊需要;而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的膨脹,也使得新的特殊教育需要?斷的被建構出?。特殊教育相關的專家發展?越?越多的障礙分?,讓特殊教育制?鑑定出越?越多特殊需要的學生時,整體社會對「正常」的標準是否會越?越嚴格?而這些「特殊需要」是真的能從各方面協助學生?亦或是標籤與邊緣了學生?4這樣的教育現況,值得您我共同省思呢!
|
|
|
透過班級活動讓學生認識彼此的界線 |
小團體活動演練合宜的人際互動 |
班級個案研討會討論教學與輔導策略 |
1.資料來源:吳武典教授-臺灣特殊教育綜論(一):發展脈絡與特色
2.情緒行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得參考精神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
二、除學校外,在家庭、社區、社會或任一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
三、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獲得有效改善。
3.資料來源:國家教育研究院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1308536/
4.張恆豪特殊教育與障礙社會學:一個理論的反省 |